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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涉税事项:认缴制会计处理/所得税/个税/印花税/利息扣除-二

二、投资方计税成本

(一)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也就是说,对于投资方尚未出资的股权投资即使会计上“确认一项金融负债及相应的资产”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或者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计税成本是0元,形成了会计差异。

(二)个人所得税(补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

第十五条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也就是说,对于投资方尚未出资的股权投资即使会计上“确认一项金融负债及相应的资产”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或者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成本是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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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29

二、投资方计税成本

(一)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也就是说,对于投资方尚未出资的股权投资即使会计上“确认一项金融负债及相应的资产”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或者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计税成本是0元,形成了会计差异。

(二)个人所得税(补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

第十五条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也就是说,对于投资方尚未出资的股权投资即使会计上“确认一项金融负债及相应的资产”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或者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成本是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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