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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掌握公募股权众筹、私募股权融资与私募股权基金

  前一段时间央行联合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紧接着证监会也出台了《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一时激起千层浪,引发了业界激烈的讨论,尤其是如何定义和划分互联网股权众筹和私募股权融资。
  同时,经过这几年大家的摸索和行业的共同努力,无论是私募股权众筹,还是私募股权融资,或者是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这都成为了当下和未来小微企业非常重要的一个融资渠道,或者我们可以说,这个方式甚至有可能挑战VC。
  为什么这么说?首先我们看到,现在社会说对这三个概念理解不够清晰。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很多人对公募股权众筹、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基金这三个概念分不清楚,这三个概念到底有什么区别,我们这个行业不管是从业者、还是学习者,都非常有必要来认真的了解和比较一下,这样也更助于大家对行业的理解和在行业里的发展。
  所以今天,我就借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来就这三个概念和大家具体分析一下它们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里面的地位和作用,可以预见,伴随互联网的发展和中国金融资本体系的改革、调整,公募股权众筹、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基金将来会成为不容忽视的补充力量。
  刚才说了私募股权融资是证监会在上周五证监会发言人提的目前市场存在的大大小小上百家私募股权众筹平台,市场上存在的平台就只是第二种,第一种公募股权众筹平台目前根本就不存在。但是现在实施细则都没有出来,只是媒体传说当中的有三家拿到了公募股权众筹试点资格,市场上谁都不知道怎么做,而美国的股权众筹至今还照样是私募股权众筹,美国真正的公募股权众筹也还在探索阶段,但是照搬照抄是否适合中国国情,这个我们今天暂不讨论。
  我们说,私募有两个,一个是私募股权融资一个是私募股权基金,私募股权融资的融资主体是企业、是项目方,但是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主体是一个基金的发起人,是投资管理公司,这是很核心的一点。
  了解了这一点之后就会发现,无非是四个角度,公募股权众筹大家看了,项目方一定有最高融资的限制,不限投资人门槛,也不限投资人数量,私募股权融资对投资人的门槛有一个“合格投资者制度”,所以大家现在都在关注这个关于投资人身份门槛的政策制定的问题。
  而私募股权融资和私募股权基金也是有差异的。私募股权基金单笔投资额度是100万起,这个是《证券投资基金法》中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的。但是私募股权融资对合格投资者的单笔投资额度是不限制的。关键现在核心的问题是对私募股权融资合格投资者制度现在还没有出台,这个标准一定会比私募股权基金的标准低,但是低到什么程度呢?现在也还在制定当中。
  对这三种业务的监管手段也是不一样,对公募股权众筹是先试点,再发牌照,对私募股权融资,是平台备案制,对私募股权基金,募集前发起人登记制+募集后基金备案制。这个东西理解了之后,我们就很明确这三种类型的区分在那里。
  了解前面之后就可以清楚它们各自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定位,有一个非常严密的逻辑对应关系。我们来看下面这张图。


  从上往下看,分别是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新三板定位为中国的纳斯达克,还是有一点收入,但是对于目前的盈利要求相对比较宽松,融资额度通常会在2000万以上,也有通过定增之后从2000万到1亿,同时,监管部门对新三板也开通了对接创业板的转板通道。所以,新三板的这个部分,成为了我们一直在不断努力的一个区间,也有着很多非常火爆的话题,我们看到,有那么多达不到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他们融资的需求怎么解决?
  我们传统的手段,很多小企业通过天使、VC,通过线下一对一的交流和沟通来做,还有地方股权交易的四板市场,也在承担这方面的职能,但是也存在沟通成本、时间成本高的问题。那么,有没有一个基于互联网的公开交易的平台来承担这个职能,通过互联网的传播范围广,更公开、透明,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脱媒,来更高效地推进投融两段的服务呢?所以,股权众筹就这么火起来了。
  从政府到民间、到每个创业者,都可以感受到这是一个全国性的高效的股权投融资的渠道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后参与这个市场的平台也会迎来规范和洗牌,有价值的平台会脱颖而出,并且越做越大。这时候,这些平台就成为了中国民间版的股权融资的交易平台。因为互联网的出现,因为股权众筹、股权融资的出现,也越来越被政府重视和承认。这点,我们无论是从公开信息还是从侧面了解,我们也知道,证监会从去年年初就开始接触、了解这个行业现象,他们自己也是不断在调整、不断思考,然后认为,从金融体系的合理配置和安全的角度考虑,监管层可能还是觉得公募和私募要分开。我刚才也讲了,公募和私募有不同的特点,公募有公募的特点,私募有私募的特点,可以把公募众筹定位最下面一个层次,小额、公开和大众,这样的话,对融资额度的限制也可以相对开放。但如果不限制融资额度的话,那么可能融资的数量会有一个非常大的数字,监管部门也担心万一其中存在违规操作的问题,比如像私自建立资金池啊这些,所以他们在对项目的融资规模上做了一个300万的数字限制,以满足小微企业为主,300万额度以上的还是要靠私募股权融资来满足需求。
  大家可以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情况,按照目前的现状,私募所可以满足的融资需求是公募不能做的,但是你公募可以做的事情,私募却是也可以参与的。我个人觉得这个层次划分挺好,公募众筹满足了之后到私募市场去融资,这个层次很清晰,也很好做。但我们等有一些公募平台运营起来了以后,我个人认为私募还是会更受到创业者的欢迎的。因为这个涉及到创业者拿到钱以后,创始团队对投资者关系维护、项目信息的披露、投后管理,以及投资者股权退出等这一系列非常复杂的事情,一般的小微企业面对公募来的几百个上千个股东很难一一梳理好这些事情,因为管理与沟通成本实在太高了。但是私募用“领投+跟投”形式,采用“有限合伙企业”这种持股形式股东不超过50人的方式,更为高效和实际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它投后的一些投资者关系的维护、信息披露,投资人股权退出也相对更为简单。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讲,小微企业一开始就像上市公司一样去发行股票,像微型IPO一样,是没有这个必要的。场外市场业务,从本质上,从传统的证券学角度上来讲,场外证券业务的主流方式一定是私募,公募股权众筹这个理想是好的,美国《jobs法案》第三款直到现在还是没有办法执行,如何在中国玩转公募股权众筹在,我觉得这里面还有好多问题需要我们来思考。除了政府的首肯,还需要要投资者和项目方都愿意接受这种方式才行。于是这就涉及到公募股权众筹的登记结算、定价转让、信息披露与投后管理、是否要引进做市商,怎么做等问题这个太复杂了。
  这不像企业上市体量很大,他们最少也有几亿的总股本,市场上流通的股本最少都有几千万,但小微企业总股本也就几百万,这个这怎么交易?怎么定价?还有个瓶颈是小微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法》改完,小微企业的小额公募众筹可以豁免注册,还要修改公司法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才行,这里面太复杂了,有很多的问题,需要非常专业的团队来执行这些工作。所以,我个人认为,如果对公募股权众筹采取的是试点牌照以后,这些也都面临着很大的创新和突破。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从证券的逻辑上来讲是这样的,但是我们还是希望公募股权众筹可以发展起来,我们也非常期待。
  在去年年底的时候我们也在想,这个分层逻辑看上去很好,从这个角度来讲,不管怎么样我们现在做的私募股权融资还是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业务,还是有很好的发展空间,所以我们要好好做,我们市场的空间很大,我们所面临的市场空间和市场机遇太大了!
  其实私募股权融资还有一个非常庞大的市场,就是以分红作为获利回报的重要手段,这不是资本市场上的股权,而是商业层面上的股权。我们说现在定义的这种“私募股权融资”,过去叫股权众筹的,可以对诸多传统行业的游戏规则进行升级,因为资本的力量是行业的决定性力量,如果再把这个形式引入很多细分的领域的话,力量是很大的,只要把市场规模做到一定的程度,可以改变很多行业的融资规则。
 

一文掌握公募股权众筹、私募股权融资与私募股权基金 - 行业新闻 - 河北信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时间:2015-11-09

  前一段时间央行联合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紧接着证监会也出台了《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一时激起千层浪,引发了业界激烈的讨论,尤其是如何定义和划分互联网股权众筹和私募股权融资。
  同时,经过这几年大家的摸索和行业的共同努力,无论是私募股权众筹,还是私募股权融资,或者是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这都成为了当下和未来小微企业非常重要的一个融资渠道,或者我们可以说,这个方式甚至有可能挑战VC。
  为什么这么说?首先我们看到,现在社会说对这三个概念理解不够清晰。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很多人对公募股权众筹、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基金这三个概念分不清楚,这三个概念到底有什么区别,我们这个行业不管是从业者、还是学习者,都非常有必要来认真的了解和比较一下,这样也更助于大家对行业的理解和在行业里的发展。
  所以今天,我就借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来就这三个概念和大家具体分析一下它们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里面的地位和作用,可以预见,伴随互联网的发展和中国金融资本体系的改革、调整,公募股权众筹、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基金将来会成为不容忽视的补充力量。
  刚才说了私募股权融资是证监会在上周五证监会发言人提的目前市场存在的大大小小上百家私募股权众筹平台,市场上存在的平台就只是第二种,第一种公募股权众筹平台目前根本就不存在。但是现在实施细则都没有出来,只是媒体传说当中的有三家拿到了公募股权众筹试点资格,市场上谁都不知道怎么做,而美国的股权众筹至今还照样是私募股权众筹,美国真正的公募股权众筹也还在探索阶段,但是照搬照抄是否适合中国国情,这个我们今天暂不讨论。
  我们说,私募有两个,一个是私募股权融资一个是私募股权基金,私募股权融资的融资主体是企业、是项目方,但是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主体是一个基金的发起人,是投资管理公司,这是很核心的一点。
  了解了这一点之后就会发现,无非是四个角度,公募股权众筹大家看了,项目方一定有最高融资的限制,不限投资人门槛,也不限投资人数量,私募股权融资对投资人的门槛有一个“合格投资者制度”,所以大家现在都在关注这个关于投资人身份门槛的政策制定的问题。
  而私募股权融资和私募股权基金也是有差异的。私募股权基金单笔投资额度是100万起,这个是《证券投资基金法》中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的。但是私募股权融资对合格投资者的单笔投资额度是不限制的。关键现在核心的问题是对私募股权融资合格投资者制度现在还没有出台,这个标准一定会比私募股权基金的标准低,但是低到什么程度呢?现在也还在制定当中。
  对这三种业务的监管手段也是不一样,对公募股权众筹是先试点,再发牌照,对私募股权融资,是平台备案制,对私募股权基金,募集前发起人登记制+募集后基金备案制。这个东西理解了之后,我们就很明确这三种类型的区分在那里。
  了解前面之后就可以清楚它们各自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定位,有一个非常严密的逻辑对应关系。我们来看下面这张图。


  从上往下看,分别是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新三板定位为中国的纳斯达克,还是有一点收入,但是对于目前的盈利要求相对比较宽松,融资额度通常会在2000万以上,也有通过定增之后从2000万到1亿,同时,监管部门对新三板也开通了对接创业板的转板通道。所以,新三板的这个部分,成为了我们一直在不断努力的一个区间,也有着很多非常火爆的话题,我们看到,有那么多达不到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他们融资的需求怎么解决?
  我们传统的手段,很多小企业通过天使、VC,通过线下一对一的交流和沟通来做,还有地方股权交易的四板市场,也在承担这方面的职能,但是也存在沟通成本、时间成本高的问题。那么,有没有一个基于互联网的公开交易的平台来承担这个职能,通过互联网的传播范围广,更公开、透明,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脱媒,来更高效地推进投融两段的服务呢?所以,股权众筹就这么火起来了。
  从政府到民间、到每个创业者,都可以感受到这是一个全国性的高效的股权投融资的渠道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后参与这个市场的平台也会迎来规范和洗牌,有价值的平台会脱颖而出,并且越做越大。这时候,这些平台就成为了中国民间版的股权融资的交易平台。因为互联网的出现,因为股权众筹、股权融资的出现,也越来越被政府重视和承认。这点,我们无论是从公开信息还是从侧面了解,我们也知道,证监会从去年年初就开始接触、了解这个行业现象,他们自己也是不断在调整、不断思考,然后认为,从金融体系的合理配置和安全的角度考虑,监管层可能还是觉得公募和私募要分开。我刚才也讲了,公募和私募有不同的特点,公募有公募的特点,私募有私募的特点,可以把公募众筹定位最下面一个层次,小额、公开和大众,这样的话,对融资额度的限制也可以相对开放。但如果不限制融资额度的话,那么可能融资的数量会有一个非常大的数字,监管部门也担心万一其中存在违规操作的问题,比如像私自建立资金池啊这些,所以他们在对项目的融资规模上做了一个300万的数字限制,以满足小微企业为主,300万额度以上的还是要靠私募股权融资来满足需求。
  大家可以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情况,按照目前的现状,私募所可以满足的融资需求是公募不能做的,但是你公募可以做的事情,私募却是也可以参与的。我个人觉得这个层次划分挺好,公募众筹满足了之后到私募市场去融资,这个层次很清晰,也很好做。但我们等有一些公募平台运营起来了以后,我个人认为私募还是会更受到创业者的欢迎的。因为这个涉及到创业者拿到钱以后,创始团队对投资者关系维护、项目信息的披露、投后管理,以及投资者股权退出等这一系列非常复杂的事情,一般的小微企业面对公募来的几百个上千个股东很难一一梳理好这些事情,因为管理与沟通成本实在太高了。但是私募用“领投+跟投”形式,采用“有限合伙企业”这种持股形式股东不超过50人的方式,更为高效和实际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它投后的一些投资者关系的维护、信息披露,投资人股权退出也相对更为简单。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讲,小微企业一开始就像上市公司一样去发行股票,像微型IPO一样,是没有这个必要的。场外市场业务,从本质上,从传统的证券学角度上来讲,场外证券业务的主流方式一定是私募,公募股权众筹这个理想是好的,美国《jobs法案》第三款直到现在还是没有办法执行,如何在中国玩转公募股权众筹在,我觉得这里面还有好多问题需要我们来思考。除了政府的首肯,还需要要投资者和项目方都愿意接受这种方式才行。于是这就涉及到公募股权众筹的登记结算、定价转让、信息披露与投后管理、是否要引进做市商,怎么做等问题这个太复杂了。
  这不像企业上市体量很大,他们最少也有几亿的总股本,市场上流通的股本最少都有几千万,但小微企业总股本也就几百万,这个这怎么交易?怎么定价?还有个瓶颈是小微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法》改完,小微企业的小额公募众筹可以豁免注册,还要修改公司法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才行,这里面太复杂了,有很多的问题,需要非常专业的团队来执行这些工作。所以,我个人认为,如果对公募股权众筹采取的是试点牌照以后,这些也都面临着很大的创新和突破。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从证券的逻辑上来讲是这样的,但是我们还是希望公募股权众筹可以发展起来,我们也非常期待。
  在去年年底的时候我们也在想,这个分层逻辑看上去很好,从这个角度来讲,不管怎么样我们现在做的私募股权融资还是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业务,还是有很好的发展空间,所以我们要好好做,我们市场的空间很大,我们所面临的市场空间和市场机遇太大了!
  其实私募股权融资还有一个非常庞大的市场,就是以分红作为获利回报的重要手段,这不是资本市场上的股权,而是商业层面上的股权。我们说现在定义的这种“私募股权融资”,过去叫股权众筹的,可以对诸多传统行业的游戏规则进行升级,因为资本的力量是行业的决定性力量,如果再把这个形式引入很多细分的领域的话,力量是很大的,只要把市场规模做到一定的程度,可以改变很多行业的融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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